离了大普了,今天看到一则让小编震惊的消息,安徽阜阳,一女子当街侵犯男子,当街就想脱男人的裤子,此事本来是很平常的一件事,最多大家热闹热闹就过去了,就是警方的声明让大家坐不住了,表示女子喝醉了,不方便告知结果,然后网友就炸了,纷纷以嘲讽的语气表示:都是男子的错,男子穿太性感了,男子力量大,为什么不反抗,什么一个男人为啥要晚上出门,肯定就是给人机会等等等。
似乎用另一种语气来嘲讽女子侵犯男子事件。讽刺法律上侵犯为什么不对等,男子侵犯女子就该死,而女子侵犯男人就一句喝醉了草草了事~不知道各位瓜友是怎么看待这件事情的呢?